补偿性给付:其作用、如何确定与支付
发布于 09/07/2026
离婚往往在前配偶之间造成一种经济失衡:一方将事业搁置一旁,另一方却得以发展事业。补偿性给付的存在,正是为了尽可能纠正这一差距。下面以资料性的方式,介绍它在法国法律中如何运作——它的存在理由、确定方式、形式及修改。
补偿失衡,而非惩罚
奠基性的条文是《民法典》第 270 条:
"离婚终止配偶之间的扶助义务。配偶一方可能被要求向另一方支付一项给付,旨在尽可能补偿婚姻破裂在各自生活条件中所造成的差距。该给付具有一次性总额的性质。它采取由法官确定数额的资本形式。"
三个要点:该给付补偿的是生活水平的差距,它是一次性总额的(一次性了结此事),且原则上采取资本形式。它既不是惩罚,也不是财产的分割。
面向谁?
补偿性给付只涉及前配偶——不涉及同居者,也不涉及 PACS(民事互助契约)的缔约方。它与抚养费有明显区别,后者涉及的是子女的生活供养或基于家庭关系。官方资料页抚养费、补偿性给付:有何区别?(F2236)详述了这一界限。
数额如何确定?
不存在标准表。法官"依据受领一方配偶的需要和另一方的资力"进行评断。《民法典》第 271 条列举了他"尤其"予以考量的要素:
- 婚姻的持续时间;
- 配偶的年龄和健康状况;
- 他们的职业资历与职业状况;
- 在共同生活期间所作职业选择的后果(为抚养子女或成全配偶的事业);
- 在夫妻财产制清算后,估计或可预见的财产,无论是资本还是收入;
- 他们现有及可预见的权利;
- 他们各自在退休方面的状况。
为便于法官判断,每位配偶就其资力、收入、财产和生活条件提交一份荣誉声明(第 272 条)——因此扎实的证明材料至关重要。
以何种形式?
- 资本形式,这是原则:一笔金钱,或将某项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判归对方(第 274 条)。
- 如债务人无法一次性支付,则分期支付资本:附有指数化的定期给付,以八年为限(第 275 条)。
- 终身定期金形式,仅在例外情况下,"当债权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使其无法满足自身需要时"(第 276 条)。
可以修改吗?
修改受到严格限制,鉴于其一次性总额的性质,这也合乎逻辑:
- 资本数额原则上不可修改;
- 只有分期支付资本的支付时间表,才可以在债务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予以调整(第 275 条);
- 定期金可以被修改、中止或取消,但绝不能被提高:"修改不得产生将定期金提高到超过法官最初确定数额的效果"(第 276-3 条)。
何时申请?
补偿性给付须在离婚程序进行期间提出——离婚一旦确定,原则上便不能再行主张(资料页补偿性给付,F1760)。在协议离婚中,它须载入协议。请记住,离婚时律师是强制的,每位配偶各有其律师(资料页 F35800):在符合资力条件的情况下,法律援助可以承担其费用。
那么税务呢?
税务取决于支付方式。简言之:在离婚确定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资本可享受 25% 的税收减免,以 30 500 € 的支付额为限(《税收总法典》第 199 octodecies 条);而定期金或分摊超过十二个月的资本,则适用抚养费的税制。由于这些规则会产生实际影响,最好向税务机关核实。
⚠️ 四个不应混淆的概念。 补偿性给付(前配偶,补偿离婚所造成的差距);抚养费(子女的生活供养或家庭关系);扶助义务(婚姻期间配偶之间的义务,在离婚时消失);《民法典》第 266 条的损害赔偿(对与破裂相关的损害的赔偿)。这是四种不同的机制。
构建一份补偿性给付的请求,需要汇集精确的财务证据——收入、财产、退休、职业选择——并追溯其在整个婚姻期间的历程。这正是 Aridelle 旨在为您简化的整理工作,在您与律师会面之前完成。参见为家事法官整理证据卷宗。
对于任何具体情况,请联系律师、**司法服务点(point-justice)**或 Allô Service Public(3939,公共服务咨询电话)。
延伸阅读
- 官方资料页:补偿性给付(service-public.gouv.fr,F1760)
- 官方资料页:抚养费、补偿性给付:有何区别?(F2236)
- 相关指南:子女抚养费 · 向家事法官提起请求 · 法律援助